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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9742056/2023-00029

  • 发布单位: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0 09:00

 

根据《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对象详见《洪湖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516星期二17星期三),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洪湖市卫生和健康局五楼会议室(茅江大道62号)。联系人:柯红焱;联系电话:18171992537。

2、除卫健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文泉东路53号)。联系电话:0716-2216865。

二、资格复审证件材料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须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职位条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主要包括: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其他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

三、相关问题处理规定。

1、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真实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

2、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注意事项

(一)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所有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岗位

因考生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等原因,造成部分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和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情况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暨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附件1:洪湖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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